不得不说,环球影业集团举办的晚宴,真的是‘星光奕奕’,让罗杰这个平时不追星的人都看得眼花燎乱,当然这也与这些明星善于把自己最光鲜的一面显露在公众的面前有相当的关系。
而罗杰的律师团队,连夜从纽约直飞洛杉矶,帮他与多家发行公司的团队展开细节谈判,为各自的金主争取最大的利益,最后经过团队逐条的修改条款,多方在合同上签署了各自的大名,竟味着合作真正达成。
第二天一早,罗杰在环球影业杰夫·谢尔的办公室里面与他商定了电影上映的档期,罗杰选择了2016年元旦。
新年新气象,推陈出新,如果不是这边的人不过春节,他都想选春节档期了。
根据协议要求,北美地区发行方派拉蒙和狮六影业要各拿出500万美元,对影片进行宣传,当然这个要算在成本里面综合核算的,环球影业这边的海外发行的宣传费是1000万美元。
其实这点钱对于一部号称是‘一亿一千万美元’打造的科幻大片来说,是很少的宣传费用了。
这与罗杰的要求有关系,格瑞丝告诉他,它有更高效的宣传方式,它会利用自身在网络上的优势宣传这部电影,并且这段时间‘人从众’互助软件,已经走向了联邦的传统盟国,如: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
注册使用者都是这些国家一、二线城市的广大民众,自然广告商的合同签署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基本上都能实现收支平衡,再上一些大公司购买勋章的行为,还会略有赢余,并且这个软件的引进的国家是免税的。
因为它本来就是一种公益性质的活动,带动了许多隐性的就业,地方政府都很欢迎它,并且软件还对民众之间的相互协作和团结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所以综上所述,格瑞丝利用‘人从众’互助网进行影片的宣传,属于事半功倍的行为,几乎是零成本。
由于制作团队的规模较小,以及剧组对于保密性的要求较高,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取消路演活动。毕竟,路演通常需要众多人员的参与和协调,而目前的团队人数有限(其实就只有格瑞丝一个,还不能见光),难以承担如此繁重的任务。
此外,考虑到演员阵容的特殊性,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只有一位主演——艾比·考尼什。无论如何,她一个人也无法同时兼顾多个地方的路演活动,即使她有三头六臂也难以做到。
综合以上因素,最终决定将宣传重点放在网络和互助平台上。通过这些渠道,我们可以更广泛地传播作品信息,吸引更多观众的关注。同时,这也是一个检验网络宣传效果的好机会,看看我们在虚拟世界中的推广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反响。
罗杰的律师团队还敲定了影片的周边分成合同,由于制片方是独资影片,所以只存在跟院线和发行方分成,鉴于在实际商用中起到的作用,院线方分成为三成,发行方一成。
碟片要等电影上映后,购买方要根据实际的票房来确定购买金额,而且它们只跟版权方交易,这属于是罗杰方面的全收益,不需要与人分享的净收益。